最近很喜歡一件叫態度的T-shirt ,只有簡簡單單地態度二字。沒有什麼多餘的文字和文案,簡單明瞭,清清楚楚。
還有一件是 「Be Cool ,Don’t be too sweet 」
一針見血地說明,酷是一件有趣的事,有想法的酷,更有趣。
還有,「 live or Die 」,讓我想起了電影刺激1995中的名言
「忙著生或忙著死」至今仍是一個無解的謎。
以及Google 奉為圭皋的「Don’t Be Evil」,第一次看見這句話時,想說這不是最基本原則嗎?怎麼會拿來做為企業精神主旨之一?猛一想起,才發現最簡單的事物最容易被忘記,最後還是要回到最初…。
而明確地向世人表態Google 企業的精神即是「不為非作歹」、「不邪惡」,相對地來說,即是誠實、正直,如同布林和佩吉想要將Google 保有原有在史丹福大學中地單純、純粹地研究精神一般。再再提醒我們Google 是一間表示不做壞事的公司。
再也沒有一句強而有力的slogan 更能顯示一個 了。無論它提供的是服務、是產品、是科技產業、是食品加工業,再多的文字和再精美的圖片,都遠遠比不上一句突出優異另人難忘的標語。
永遠領先的Nike ,就因為其一句簡單易懂的「Just Do It!」,造成它比Adidas 更難以忘記的一個記憶點,成功地為Nike 增加了數十億的身價了。而讓每個大人小孩都容易發音都會唸,這樣又成功一大半了。即使是不懂英語的人,也都能簡易地知道它的正字標記勾勾=Nike=Just Do It!
而一句簡單易懂地slogan 更將Nike 的運動產品,變的不僅僅是運動產品,相反地,它販售的不是產品,而是鼓勵運動,運動真好的概念!是一種穿上它,運動員會更有信心,會表現的更好;而我們也相信,藉此,我們也能和所有的運動員一樣,充滿精神,大步前進。
而麥當勞的slogan 雖然會每一段時間推陳出新,但總是保有好記、好唸的原則,也會在每次的當期的廣告、文宣中強力曝光,讓每次標語地轉變烙印在消費者心中。由麥當勞都是為你-(針對家庭親子族群)到麥當勞歡聚歡笑每一刻(針對青少年朋友和Family )直至 I am lovin’ it (針對青少年,並請到流行歌手代言),可見每一次推陳出新的背後,都有其改變的用意。
在slogan 的設計上,除了容易唸,唸得順口,也要能適切地傳達產品內容和品牌個性和精神。不僅僅是slogan ,而是讓產品更具生命力的另一個名字。好的slogan 不僅難求。更需要團隊的激盪和累積,也需要透過時間的驗證來確保它的價值,也許,在一時半刻,我們還無法確切找出那一句撼動人心的字句,但不論如何…
我們要持續「think different 」and 「keep walking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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